倘有增列需求者請於114年9月30日前透過本會建置之GOOGLE表單提出,本會彙整後向防檢署提出申請
供獸醫師(佐)治療犬貓及非經濟動物之人用藥物類別品項(署網版+項次、頁碼)
依據農業部動植物防疫檢疫署114年8月22日防檢一字第1141862702號函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