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動物及動物產品輸入檢疫條件」第8點附件4之6「犬貓食品之輸入檢疫條件」業經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於中華民國106年8月4日以農防字第1061481911號公告修正,茲分別檢送公告及公告附件、修正對照表各1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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